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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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6     浏览次数:

各位研究生导师、硕士毕业生: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3〕152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24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与比例

根据本次硕士毕业生具体情况,结合学校及学院最新要求,2024年起学硕、专硕100%比例盲审学位论文。申请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不计入此比例。

二、盲审程序

1. 3月25日前,导师提交论文电子版至邮箱343245483@qq.com, 学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的论文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且以“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命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受理两次,对于第二次检测结果中“总文字复制比”仍达到10%以上(含10%)者,研究生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在6个月后重新申请检测。

2. 3月31日之前,导师将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以“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命名)和基本信息表(附件1,以“学号-姓名-基本信息表”命名)发至邮箱343245483@qq.com,学院统一送审。

3. 4月20日之前,盲审结果返回,学院将评审结果通知导师和研究生。

三、盲审论文要求

被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一般由封皮、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和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学位论文内容必须经过匿名处理,不得出现导师姓名、研究生姓名以及其他与作者本人和导师有关的任何信息。写作格式请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盲审)》(附件2)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盲审)》(附件3)。

四、评审结果

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直接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4种。其中“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直接答辩”认定为盲审通过,“修改后重新送审”和“不同意答辩”认定为盲审不通过。

1. 3份盲审结果均为盲审通过时,可直接申请答辩。

2. 盲审结果中有 1 份为盲审不通过时,(1)申请人可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在下一批次增评 2 份,2 份均通过方可申请答辩;(2)若不通过意见为“修改后重新送审”时,申请人可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将修改后的论文送原评阅人复评,复评结果通过方可申请答辩;(3)若申请人及导师对专家评阅结果有异议,且盲审结果中至少有 1 份为“同意答辩”(优秀),可提出申诉。

3.盲审结果中有 2 份以上(含 2 份)为盲审不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五、有关说明

1. 当次被列为盲审对象的研究生,如果不能按时提交论文,答辩时间推迟到下一批次,并且继续接受校外盲审。

2. 盲审论文未通过的研究生的导师,其指导的下一届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全部进行校外双盲评审。

葡萄酒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