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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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酒﹝2020﹞7号 葡萄酒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试行)

       发布日期:2020-04-20     浏览次数: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生源质量,建立与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硕士研究生指标,按照学院统一分配和导师根据工作需要向学院申请招生指标的方式进行分配。

2.每名导师每年度最多招收2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5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晋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当年只能招收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1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鼓励导师积极联系校内外推免生,可接收1-2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和1-2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生。

4.满足下列情形,给与相应导师增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同一情形,不重复计算)。

(1)上一年度获批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重点研发计划的教师;

(2)本学年度争取到本院普通推免生留院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3)上年度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

(4)具有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5.有下列情形,扣减相应导师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1)上年度所指导研究生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2)上年度已确定录取,但学生未报到注册;

(3)上年度所指导研究生未按时就业(以学校统计就业率时间节点为准);

(4)连续2年度所指导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排在后10%;

(5)发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实施细则(暂行)》认定的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责任导师;

(6)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7)在国务院学位办或陕西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不合格的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6.其他

(1)专项计划全日制专硕指标按照学校要求划拨给专项计划相关团队或人员,单独分配;

(2) 2+3辅导员、支教团成员,占用学生入学当年的导师招生指标,不占用导师接收学生当年的指标(2019年以前接收的2+3辅导员、支教团成员除外);

(3)在研究生确定录取前,允许导师自愿放弃招生指标;

(4)针对延退的教授,由本人提出申请,依据工作任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指标分配。

7.导师研究生招生指标增加和扣减数量,研究生指标申请审核,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葡萄就学院

2020年4月20日